為何要建立穩(wěn)評工作機制?
首先,現實的發(fā)展環(huán)境和條件迫使我們開展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工作。為什么要建立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工作機制?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一是“形勢所迫,迫不得已”;二是“轉變理念,全新認識”。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一系列負面因素及其影響逐步積累并開始顯現,無論是土地利用誘發(fā)的社會矛盾,還是環(huán)境污染給健康帶來的負面影響,多方面的問題對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在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技術落后、資金短缺的約束性作用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不斷弱化,而人為無力改變的土地資源短缺、環(huán)境生態(tài)惡化、能源供應緊張等一系列外部性因素的約束性作用在不斷增強,并且一步一步折射到項目建設與當地社會因資源占用和爭奪而導致的緊張關系上,社會矛盾甚至社會沖突日益突出。除此,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人的主動性作用在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也不斷增強,過去那種普通老百姓為國家或集體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的狀況已經不復存在,人們的主體意識、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等逐步增強,在投資項目建設給個人合法利益帶來損害時,受影響的人們無一例外地會采取保護自身的行為,對項目建設形成反作用。在此條件下,重視投資項目與自然、生態(tài),與人、與社會的相互協(xié)調關系,重視投資項目產生的社會影響以及各種社會因素對項目的反作用,在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項目與當地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考慮項目與當地社會之間的相互適應關系,考慮項目可能面臨的社會風險,考慮項目是否具備社會可行性和社會可持續(xù)性,成為不得不面對的新任務。